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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 乌鲁木齐】新疆大浦沟垃圾发电项目再发环评 建议居民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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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是西山大浦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四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根据民众要求,前三次公示每次都做了修改和变动,并对相关变化及时进行了公示。

考虑搬迁近1500人

这次公布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长达3万字,分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五大块内容。

报告书提到,拟建厂址周围的敏感点主要有西山监狱、长胜三队、长胜四队和大浦沟社区,与该项目的距离分别为1.3、1.4、2.5、2.8公里,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以上4个敏感目标均不在防护距离内。但要想彻底解决本项目建设和以后废物处理循环经济园区的环境影响问题,降低环境风险,需考虑对长胜三队、长胜四队、大浦沟社区1485人进行整体搬迁,其中三队、四队685人搬迁至仓房沟村集中居住区,大浦沟社区800人搬迁至西山片区。

长胜三队村民刘俊昨日接受采访说,他还不知道搬迁一事,“如果到时候真要建,可能搬迁是个不错的选择”。

报告书也指出,如果在搬迁方案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应要求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垃圾填埋操作和环境污染治理,同时提高焚烧项目设计标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报告书中提到,西山监狱位于垃圾填埋场下风向,长期受到填埋场恶臭气体污染,已确定要搬迁。长胜三队、四队、五队、西山监狱、大浦沟社区、建陶社区、四道岔社区及西山部分片区为项目厂区周围环境敏感区,涉及24412人,其中西山居民聚集区约2万人。

每次公示均有变化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负责该项目的有关人员介绍说,加上这次公示,从今年4月至今,该项目先后进行了4次公示。

第一次公示是在今年4月及6月。4月23日,由建设单位在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办公楼前、长胜三队、四队、兵团第十二师104团张贴公告,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6月5日,建设单位在乌市城管委网站上发布了该公示。

当时,通过媒体报道,引起首府市民特别是西山片区居民的极大关注,认为公示内容应该更详尽,大家最关注垃圾焚烧项目产生的主要有毒物质二噁英的处理问题。

8月7日,该项目在环保厅官方网站上第二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这次公示公布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说明项目建设可能造成废水、废气、噪音及固体废弃物污染。《报告书》对二噁英控制的介绍非常详细,恶臭控制措施多达11条。但这次公示后,很多市民对项目选址存在质疑。

在此次项目受理公示中,对于民众关心的为何选址在西山大浦沟垃圾场,报告书中说,此前市政府组织市国土、环保、水利、规划等多个部门对焚烧厂选址进行了考察,主要考察对象为米东区洁诺垃圾填埋场南侧和西山大浦沟垃圾填埋场西侧,经实地考察和会议讨论认为,米东区不符合“运距应经济合理”要求,而西山大浦沟垃圾场目前已超负荷运行,对环境造成污染,亟待建设焚烧项目以减轻填埋场压力;西山地区与各区距离均不远,垃圾运输距离短;西山地区建厂条件成熟,交通、电力、用水等均比米东区方便,最终选择了西山。之前,还有人提到将厂址建在昌吉硫磺沟,但报告书提到,该处选址为限制建设用地,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且运距太远,最终被否定。

“根据民众的反馈,每次公示的内容都有所不同。”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关人员说,第一次发布的内容较简单,且发布方式比较单一,百姓关注范围受限。在第二次、第三次公示时,不仅在环保厅官方网站和报纸上进行了公示,还应百姓要求详细介绍了项目的建设时间、带来的影响以及具体要落实的防污染措施等,同时还对百姓提出的一些信息进行了归纳分类。

收回有效调查表313份

据了解,今年10月24日实施的《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规定,重大环境敏感项目应在地方主流媒体上公示相关信息,公告信息不能回避主要环境敏感问题和不良环境影响,公众同意达80%的项目才予以顺利审批。

记者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现,本次公众参与收回有效调查表313份,8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项目选址合理或基本合理;93%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建设表示赞成或基本赞成,没人表示不赞成,7%的人表示不清楚。

报告书中还提到了直接受影响单位的意见,其中只有104团中学表示不支持项目建设,因为距离西山居民区太近。

对于此次公示,自治区环保厅环评处有关工作人员说,对于西山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这一事件,数月前经过网站媒体公示后,民众的反对意见较多,“我们作为审批机关,在受理公示过程中,需要进行公示。民众参与到重大敏感项目建设来,我们会对群众的意见进行详细地了解、调查。”该工作人员说,“此次公示只是该项目的受理公示,我们调查后才会向社会发布完整的环评公示,我们也会对他们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